當前,疫情防控形勢嚴峻復雜,廣大群眾都自覺嚴格遵守疫情防控有關規定,但是仍有個別人員無視規定,冒用他人健康碼和隱瞞行程,擾亂社會秩序和疫情防控秩序,最終被依法追究,并承擔法律責任!
10 月 2 日,一男子因在福泉市馬場坪隱瞞 " 紅碼 " 冒用他人健康碼下高速被當地警方行政拘留。
據了解,9 月 24 日凌晨 4 時,廣西某新能源企業員工韋某瑤在福泉市馬場坪下高速時,發現自己的健康碼因途中誤下高速經過高風險區已經變成紅色,為了蒙混過關,韋某瑤使用朋友韋某放的身份信息所綁定的健康碼出匝道口,隨后在甕福廠區北大門繼續冒用他人健康碼進行掃碼(綠碼)登記,然后到馬場坪甕福磷礦廠區卸貨。
9 月 24 日上午 9 時,韋某瑤所在公司發現他的健康碼變成 " 紅碼 ",立即向甕福磷礦通報情況,馬場坪辦事處立即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對韋某瑤實施隔離。10 月 2 日,隔離期滿,馬場坪派出所立即傳喚韋某瑤進行訊問,韋某瑤對隱瞞 " 紅碼 " 連續 " 闖關 " 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。
防控新型冠狀肺炎疫情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,廣大市民朋友要主動配合政府相關部門的工作,自覺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。疫情防控期間,隱瞞行程信息,尤其是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,涉嫌違反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五十條,處警告或者 200 元以下罰款;情節嚴重的,處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處 500 元以下罰款;隱瞞行程信息,進入公共場所或乘坐交通工具,造成新型冠狀病毒傳播的,涉嫌違反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一百一十四條、第一百一十五條,構成以危險危害公共安全罪,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。
來源 福泉公安
編輯 王欣 / 統籌 張仁東 / 簽發 蒲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