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代快報訊(通訊員 寧實 記者 王瑞) 高速上追尾后,兩名駕乘人員就在車旁站著,在被交警喊至安全地帶后,駕駛員又一次偷偷跑回車旁,絲毫沒有意識到此舉的危險性。駕駛員這樣做,也急壞了交警。
" 當時我們巡邏至寧合高速湯泉互通附近時,發現行車道上有兩個遺落的黑色塑料筐。就在我們準備清除這兩個隱患時,一輛小客車因為跟車距離過近追尾了前方剎車的小貨車。" 南京高速十大隊交警向記者介紹,事故發生后,小車上的兩名駕乘人員就在車旁站著,一點安全意識也沒有。交警隨即呼喊兩人先撤到應急車道上,防止發生二次事故。這時,交警發現小車駕駛員竟準備趁車流間隙再跑回車旁,還好他們及時發現并上前制止。沒想到一回頭的工夫,這名駕駛員居然又偷偷跑回了車旁,交警連忙將其喊回,并對其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。
交警介紹說,根據統計,事故現場主要常見三種錯誤行為:一是未第一時間報警,而是先打給保險公司;二是駕駛人及乘客滯留于行車道交談、爭執,或者為了 " 保護現場 ",拒不將車輛駛入應急車道停放;三是長時間坐在車里等待交警,或自行檢查車輛狀況。" 以上情況都極易引發二次事故,帶來風險。" 交警表示。
高速交警提醒,國慶長假期間在高速公路上遇到交通事故,一定要做到:車靠邊、人撤離、即報警。具體為:高速上發生交通事故后,對于輕微事故,人員無受傷或者受傷輕微時,車輛可以移動的,應立即開啟危險警示燈慢慢將車輛靠邊至應急車道,短暫停下互留聯系方式后前往交警大隊處理。如果高速車流較大,不具備靠邊條件時,請立即引導事故車輛一起前往最近服務區或收費站再進行處理。
如果發生事故后車輛無法移動,首先,應立即打開車輛的危險警示燈(即雙閃燈),如果在夜間還需開啟示廓燈和后位燈。之后,車上人員要立刻安全轉移至道路右側護欄外。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,駕駛人還須在車輛后方來車方向至少 150 米外設置警示標志,再撥打 110 或 122 報警。值得注意的是,高速剎車距離較長,在放置警示標志時除了拉開足夠距離外,還請注意將警示標志反光面正對后方來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