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廣州市關于實施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的通告的有關規定,符合登記上牌條件的在用電動自行車,應在今年 9 月 30 日前辦理登記上牌,10 月 1 日后對未依法登記上道路行駛的電動自行車依法予以處罰。開罰首日,廣州市便查處了無牌電動自行車上路 3600 余宗。不過,目前廣州交警對駕駛無牌電動自行車上路的車主以批評教育為主。
廣州交警尚未處以罰款
10 月 1 日,在無牌電動自行車處罰的首日,廣州交警在各個市政道路的主要街口都部署了警力,但廣州的街道上仍有不少無牌車主騎行上路。就記者走訪的目測,每五六輛電動自行車中就有一輛是無牌的。
對于騎行無牌電動車上路的車主,廣州交警的處罰方式主要為批評教育。攔停車輛之后,交警先舉手敬禮,然后詢問車主是否知道從 10 月起無牌電動自行車要被處罰,以及詢問為何仍然沒有為車輛上牌,在得到車主的致歉之后,廣州交警會對車主進行人臉識別,并開出一張 " 警告 " 罰單,要求車主趕緊為車輛上牌。
除了警告無牌車主外,對于路上沒有戴頭盔的車主,以及對車輛違規改裝的車主,交警也予以提醒和警告。
據廣州交警公布的數據,在開罰的第一天,全市共查處無牌車輛上路 3600 余宗,包括不少外賣快遞人員。廣州交警相關負責人表示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十八條第一款、第八十九條,《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》第五十五條第二款第(八)項,公安交警部門對 " 非機動車未依法登記,上道路行駛的 " 行為,處警告或 50 元罰款。
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越秀大隊黎警官說:"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,對非機動車未依法上牌上道路行駛的話,我們將會處以警告或者 50 元的處罰。" 不過,就記者前兩日的觀察來看,尚未看到交警處以罰款。
被警告的車主趙女士表示,之所以沒有上牌,是因為沒想到交警部門對這件事如此重視,但這兩天騎車出來也的確擔心會碰上警察。" 我會盡快去預約上牌,不再給交警部門添麻煩。" 趙女士說。
國慶期間可以預約登記
據廣州交警公布的最新數據,目前全市電動自行車已經登記上牌 226 萬輛(包括過渡號牌 2.5 萬輛),這比 9 月 27 日公布的數據多了 6 萬輛??梢钥闯?,在 10 月 1 日的開罰節點之前,電動自行車車主還是在抓緊時間為車輛上牌,甚至出現了 " 扎堆 " 的情況。事實上,從 9 月中旬開始,單日的上牌量就超過了 2 萬輛。
目前,登記上牌辦理渠道有兩種:一是警郵網點登記上牌;二是銷售門店帶牌銷售。全市現設立 165 個郵政固定上牌網點,國慶期間照常受理登記上牌業務。另外,還在社區廣場、高校等市民群眾上牌需求較大的地點,設立了流動上牌網點。
近期,部分市民反饋預約登記上牌 " 火爆 " 的情況,對此,交警部門已協調郵局,一是在全市范圍新增 20 個上牌網點;二是在上牌網點增加工作人員,提高辦理量;三是優化預約系統,釋放更多的可預約配額。黎警官呼吁符合上牌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盡快去上牌,他說:" 我們有 165 個郵政上牌網點,而且我們還會在大型的社區高校等人流密集的地方設立流動上牌點,國慶期間,都可以預約登記上牌。"
廣州交警提示,電動自行車辦理登記上牌時,需要攜帶車輛銷售發票和出廠合格證,并保證車輛與合格證上的原貌保持一致,而且車輛必須有腳踏騎行功能,不得有非法改裝或加裝的行為。
由于部分未上牌的電動自行車是因為不符合標準,或者是只符合舊國標所以只能上過渡號牌(有效期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)。對此,廣州交警提醒廣大市民要提前做好相關規劃,自覺遵守交通法規,共同營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。
交警全力保障交通安全
按照此前公布的結果,電動自行車有 5 類違法行為比較常見,分別是:逆向行駛;不按交通信號規定通行;未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;違反規定載人;駕駛非法加裝、改裝電動自行車。自開展全市電動自行車攻堅整治 " 百日行動 " 以來,全市共執法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 26.7 萬宗 , 查處外賣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 3.74 萬宗。其中 , 闖紅燈 8.11 萬宗、不按規定車道行駛 11.69 萬宗、逆行 2.51 萬宗、非法改裝 1549 宗。
據介紹,對于電動自行車的管理措施,廣州交警部門接下來將常態開展網格化整治,會同街道、志愿者等部門加強路口執法、勸導,規范電動自行車通行秩序。同時,每周針對電動自行車闖紅燈、逆行等重點違法開展專項整治行動,并定期開展摩電全市統一行動,會同屬地街道、交通、市場監管、城管等部門聯合整治電動自行車生產、銷售、停放、通行等各環節違法行為。
另外,廣州交警也將繼續加強宣傳教育。一是組織警力前往外賣企業、外賣站點等開展上門交通安全宣傳教育,切實提升從業人員交通安全守法意識;二是通過自媒體平臺加強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和事故曝光,普及安全文明出行的理念;三是定期將外賣行業交通違法抄告市市場監管部門,推動加強企業源頭管理,并通過社交媒體曝光外賣企業違法排名,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,加強騎手內部監管。
針對電動自行車通行范圍優化調整的問題,廣州交警正在廣泛收集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。接下來,廣州交警將對電動自行車通行管理措施進一步優化完善,后續嚴格按照法定程序盡快發布實施。
● Tips
廣東省電動自行車上牌標準條件
1. 具有腳踏騎行能力
2. 具有電驅動或電助動功能
3. 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 25km/h
4. 整車重量不超過 55kg
5. 車高不高于 110cm,車寬(除車把)不大于 45cm
6. 電池不超過 48V
7. 電機額定不超過 400W
( 注:辦理上牌的車主,必須攜帶車輛銷售發票和出廠合格證,且車輛要嚴格按照產品合格證上的圖示。若倒后鏡、后背擋板、置物箱、置物掛鉤、車籃、座椅圍欄、后座等物件在圖示上沒有標注的,就必須拆除;此外,車輛要有腳踏板、車鏈,必須具備騎行功能。 )